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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14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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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广组通〔2020〕29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广元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调14名工作人员,其中公务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均为管理岗位)。具体职位(岗位)、考调条件见《广元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广元市本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备考调职位(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或者预备党员。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中:

(1)广元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职位(岗位)及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广元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职位(岗位)不超过35周岁;

(2)广元市纪检监察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在广元市委巡察办工作)职位(岗位)不超过40周岁;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还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且具备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7.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考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1年1月22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2日至1月31日(周六周日均可接受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所需资料

1.广元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及资格初审阶段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可暂不出具);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岗位)报名。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表述准确完善,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的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可登录广元市委组织部官网(www.gyzzb.gov.cn)或广元人事考试网(www.gypta.e21cn.com)下载《广元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表及其他所需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7号,市委综合楼607室),联系人:陆羽、王婷,联系电话:0839-3309522,13548465781。

(四)资格初审。市纪委监委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如发现填报内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五)职位调整。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职位(岗位)录用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考调计划。取消职位(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五、测试

测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测试分专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素养测试两个阶段。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或调研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折合成绩,按照考调职位(岗位)的名额与入围人员之比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素养测试人员,最后一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素养测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本职位(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

(二)专业素养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岗位匹配度等。专业素养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55%,设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三)加分项目评比。个人获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刊物发表署名文章(含未署名文章、材料本单位证明是执笔人的)的,分别加1分、0.5分.0.2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55%+加分。

六、确定考察对象及资格复审

考察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各职位(岗位)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原则上比考调职位(岗位)名额至少多1名。不能形成差额考察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等额考察。确定的考察对象在蜀道清风网站(www.gyjjjcw.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由市纪委监委负责开展资格复审,报考者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身体状况等情况,以及与考调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因考察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最后得分高低进行相应递补。

八、确定拟调人员和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考察情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顶岗试用人员。顶岗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在公众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市纪委常委会确定调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按公告规定的岗位级别办理调动、聘用手续。不愿按公告规定职务(职级、岗位)任职(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九、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考调职位的具体条件由中共广元市纪委负责解释。本公告同时在广元市委组织部官网(www.gyzzb.gov.cn)、广元人事考试网(www.gypta.e21cn.com)、蜀道清风网站(www.gyjjjcw.gov.cn)发布。

监督电话:

广元市委组织部:0839-3260461 12380

咨询电话:

广元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0839-3289151

广元市纪委监委组织部:0839-3309522

附件:1.广元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条件一览表.docx(点击下载)

2.广元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1

广元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职位

(岗位)条件一览表

序号主管部门考调单位考调岗位岗位编码考调人数考调对象职位资格条件备注
1广元市纪委监委广元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岗,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01014

参公人员

1.学历及学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年龄:35周岁及以下;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4.其他条件: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或政法系统办案工作经历的优先。较适宜男性
2综合岗,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01024

参公人员

1.学历及学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年龄:35周岁及以下;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4.其他条件: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3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广元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管理岗

九级职员

02014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管理岗位人员或在专技岗位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1.学历及学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年龄:35周岁及以下;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广元市纪检监察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在市委巡察办工作)管理岗

九级职员

02022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管理岗位人员或在专技岗位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1.学历及学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年龄:40周岁及以下;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4.其他条件:具有2年以上巡察工作经历(含被抽调参与省委巡视、市县巡察的干部)
合计14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中共广元市纪委

2021年1月14日

来源:http://www.gyzzb.gov.cn/gyzzb/article.html?id=17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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