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本次招聘辅警人员共30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3.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4.截至报名日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辅警职责的身体条件。形体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体能素质能保证日常辅助执行警务活动的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9日至8月6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提交《青川县公安局2021年辅警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退);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有专业特长或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四)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聘辅警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8月9日上午8:30-下午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青川县公安局政治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试进行。
(一)面试
1.根据报名参考人员数,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所有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于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时开始。
(二)体能测试
1.参加了面试的应聘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体能测试3项。第一项(100米跑或10×4米跑),第二项1000米跑,第三项(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纵跳、俯卧撑),自选一小项测试;
2.体能测试在具备条件的场地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试。
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